審計委員會成員
身分別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董事 荷世平 召集人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
土木與環技工程系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具豐厚及多元的學術研究經驗可提供公司業務所需之經驗與專業。
獨立董事 林正芳 美國華盛頓大學
土木暨環境工程學系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具豐厚及多元的學術研究經驗可提供公司業務所需之經驗與專業。
獨立董事 王瑞賓 美國休士頓大學 會計學系碩士
奇鋐科技(股)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
具豐厚及多元的學術研究經驗可提供公司業務所需之經驗與專業。
獨立董事 高傳盛 淡江大學
水資源環境工程所碩士
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律師高考及格
具有公司業務及經營管理所需之經驗,可提供公司業務所需之經驗與專業。

審計委員會之職責

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自 112 年 10 月 25 日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審計委員會共計開會 5 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能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荷世平 召集人 5 0 100% 於 112 年 10 月 25 改選就任,應出席 5 次
獨立董事 林正芳 5 0 100% 於 112 年 10 月 25 改選就任,應出席 5 次
獨立董事 高傳盛 2 0 40% 於 112 年 10 月 25 改選就任,應出席 5 次
獨立董事 王瑞賓 5 0 100% 於 112 年 10 月 25 改選就任,應出席 5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