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員會成員
身分別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董事 林正芳 召集人 美國華盛頓大學
土木暨環境工程學系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具豐厚及多元的學術研究經驗可提供公司業務所需之經驗與專業。
獨立董事 荷世平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
土木與環技工程系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具豐厚及多元的學術研究經驗可提供公司業務所需之經驗與專業。
獨立董事 高傳盛 淡江大學
水資源環境工程所碩士
北大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律師高考及格
具有公司業務及經營管理所需之經驗,可提供公司業務所需之經驗與專業。

薪酬委員會之職責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或提名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2)本屆委員任期:112 年 5 月 4 日初任,112 年 10 月 25日股東臨時會改選後,續任至 115年10月24 日,最近年度(112年) 及113年截至刊印日止,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能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林正芳 召集人 3 0 100% 於 112 年 10 月 25 改選後續任,應出席 3 次
獨立董事 荷世平 3 0 100% 於 112 年 10 月 25 改選後續任,應出席 3 次
獨立董事 高傳盛 2 0 67% 於 112 年 10 月 25 改選後續任,應出席 3 次